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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四川特色优质农产品北京展示展销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11-24         文档来源:四川省农业厅        阅读次数:
农业

各市()农业局成都市农委:

  为了促进我省特色优势农产品的展示和销售,充分利用北京市对口援建什邡市灾后恢复重建机制,借助“什邡市灾后重建(北京)投资说明会”和全国绿色食品协会举办的“绿色食品北京新春大联展”平台,我厅定于12月下旬在北京市全国农业展览馆举办“四川特色优质农产品北京展示展销会,现将展会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展时间、地点

  时间:20081222日—25日,1223日上午举行开幕式。

  地点:北京市全国农业展览馆一号馆。

  二、参展单位

  以市(州)为单位,统一组织参展企业(每个标准展位规格3×3米)。每个市(州)必须组织一家代表当地特色农产品,市、州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参展。

  三、参展产品

  必须是当地优质、特色绿色食品、有机食品、无公害农产品和地域标志农产品,包括时鲜果蔬、花卉、食用菌、中药材、粮油等及加工制品,名特优土特产品、畜禽蛋制品等。

  四、参展费用

  为鼓励企业积极参展,本次参展企业免收展位费和简易装修费,我厅还将对市(州)农业局(参展单位)适当补助经费开展此次活动。

  五、组织领导

  为了搞好这次展示展销会,我厅专门成立了由祝春秀副厅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展会办),由联络组、宣传组和展览组共同组成。各市(州)农业局要高度重视这次展示展销活动,成立相应机构,精心组织,要抓住春节前北京市民购买力旺盛的机会,大力开展示促销活动,多签订单,广泛开展交流与合作,形成长效机制。

  六、注意事项

  (一)请各市(州)农业局按照通知要求,积极组织企业参展,并确定一名联络员,于1130日前务必将参展企业和联络员名单分别报送省农业厅展会办联络组及展览组。我厅根据各地报名情况,及时与参展单位(企业)联系展示展销具体事宜。

  (二)各地一定要确保展品质量,选送质量安全、特色鲜明,能充分体现四川农产品优势的品种参展。

  (三)请各市、州农业局分管领导带队赴京参展,并统一组织参加1223日上午举行的开幕式。

  (四)展会办联络组联系人:李华 电话:028-85505685(含传真);手机:13378116032

  展会办展览组联系人:谢时辉 电话:028-85505943;传真:028-85505956;手机:13618029673

    

                               00八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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